“那得去贝鲁沃勒。”白会景笑了一下,他长着一双多情的桃花眼,笑着的时候却有点痞气。
汤蔓不在意,“那你们回去的时候,我也跟着去呗,反正我这段时间也是到处走一走。”
白会景忍不住回头看了汤蔓一眼,语气惊奇,“你这是失恋了?”
在他印象中,汤蔓可没有这样毫无目的让人安排行程的时候。
汤蔓笑了一下,“你觉得像吗?”
白会景笑了:“是不太像,你这张脸就不太像会失恋的人。”
“……”
差点忘了,面前的这个穿着花衬衫像个蝴蝶一样的男人是一个终究颜控,这也是两个人能交上关系的原因。
他们在酒店午休了片刻,白会景带着汤蔓去楼下顺便吃了一点当地的食物,他们一行四个人就赶往了那个货主的家。
货主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一进门就看出了不同,这边是一个很大的别墅,前面还有一个游泳池,种着热带特有的椰子树,此时上面还挂着几个椰子。
白会景摘了几个,让货主打开,他们坐在走廊上吃着椰子一边聊天,之前这位货主和白会景交易几次,两个人很熟悉了,对于这里的人来说,只要买了几次货都可以算得上朋友,可何况白会景还是一个社牛达人。
他们喝完椰子水,才向办公室走去,办公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宝石商人靠着很近,正在交易已经到了谈价格的阶段,这里就像一个临时的交易场所一样。
货主带着他们进了办公室,关上了门,才拿出了一堆货放在桌上,顺便还让人准备了一些饮料放在桌面上。
桌上还放着一盏台灯,一个测量宝石的仪器,还有一个小手电筒,准备地很齐全。
“你这边有什么货,都拿上来吧。”
斯里兰卡这边盛产蓝宝石,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斯里兰卡百分之九十的土地下都有原矿石,不少新闻报道说某位斯里兰卡人在自己的后花园中挖出了价值数亿的宝石,这几年数据可能掺杂有水份,报道的也许忘记给货币加上卢布这个单位,但是从侧面也可以看出斯里兰卡这个地方盛产宝石。
货主让人拿出了一个盒子,拿出了一大摞封装好的袋子,放在桌面上,白会景忍不住笑了一下,“看来还真是有货。”
汤蔓坐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了,于是趴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这里还可以看见海岸线,长长地白色一条,横亘在远处,天空蓝的像是矢车菊蓝宝石,泛着一种细腻的蓝色。
她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笑声,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对上白会景的目光,忍不住投去一眼,询问发生了什么。
白会景手中拿着一个蓝宝石,对着那位宝石商人摇了摇头,他们用的当地语言,汤蔓根本听不懂,只是能看出那位宝石商人说的话应该是关于她的。
最终出来的时候,白会景手中多了一堆石头,带过去的一箱子现金没了,这堆石头花费了他五六千万卢布,因为里面走一颗极品的蓝宝石,有十三克拉,就是这一颗蓝宝就价值不菲,更何况这次还收了几颗来自莫桑比克的鸽子血。
在坐上车后,白会景掏出了一颗沙弗莱递给汤蔓,说,“今天,货主看在你的面子上给我送的一颗还不错的沙弗莱,你应该喜欢。”
汤蔓想到刚才自己趴到窗前时自己听到的那一阵笑声,果然是关于她的话题。
她接过白会景手中的那颗沙弗莱,这颗沙弗莱并不是很大,也就一克拉左右,不过净度很完美,绿地葱郁,火彩很棒,放在自己手腕上比了一些,“可以作胸针。”
她一直很喜欢沙弗莱的绿色,有种忧郁生机并存的感觉。
但她不喜欢戒指,所以她的首饰大多是胸针或者项链之类的,手链也有几天,还都是白会景这里收集过来给她的。
白会景说:“那这颗就太小了,下次找一颗更大的给你。”
汤蔓嗯了一声,手中把玩着这颗沙弗莱宝石,一边转过头,靠在车窗上,好奇地看向旁边的人,“那位宝石商人刚才说了什么,让你那么开心?”
白会景转过头看了汤蔓一眼,又收回视线,目光懒散地落在一处,外面的海风吹进来,能看见海岸线边正在钓鱼的一些本地人。
“能说什么,夸你长的好看呗。”
他的语气散漫惯了,带着一种吊儿郎当的漫不经心,一出口就让人觉得他说的话是随口而出,是不必放在心上的逗人开心的话。
汤蔓也听出来了,看了一眼这个人,懒得再计较,捏着手中的这颗沙弗莱说了一句谢谢,“下次你回国内,我找一个好地方招待你。”
这颗沙弗莱并不是很贵重,顶天了也不过小万,于是汤蔓也就收下了,要不然推搡来去也落了人的面子。
白会景随意地嗯了一声,也没放在心上,接下来他们一行人回到了酒店,一起吃完晚饭,白会景就带着她到处逛,附近的酒吧,特别的海边小摊,还认识了一位把店开在海边却经常关店去钓鱼的老板。
因为她的存在,白会景原本在这里只停留三天也变成了一周。
这是疯狂的一周,其他的两位同伴先回了贝鲁沃勒,他们两个人留在科伦坡到处溜达,白会景是一位很会玩的朋友,知道不少好地方,有一些地方也是当地人带着他去过的,当然这些当地人不少都跟他做过宝石生意。
等到他们两个人一起坐上去贝鲁沃勒的火车时,都还有些晕眩,这一周过的太日夜颠倒了。
在这段火车上,汤蔓见识到了海上火车,听说这里还是某一部动画片的取景地,火车从海岸线穿过,近的可以看见海波拍打过来的波浪线,坐在火车上从窗户眺望出去,就像从海面上穿过一样。
耳边是老旧火车驰骋时的咯吱声,远处还席卷而来的海浪,坐在车上的人似乎还能闻见风中带有的独特海风气息,在这样的地方待久了,好像天生就会拥有一种浪漫的能力。
白会景坐在她对面,车上还有贩卖水果的小贩,典型的斯里兰卡人长相,眉眼深邃,皮肤黝黑,拎着一个装满水果的布袋子,手中拿着一把小刀,挥舞地很顺溜,然后切好的水果顺便地用一个一次性袋子装进来,撒进这边独特的调味料。
汤蔓买了一份,尝了一口,忍不住挑了一下眉,有点像是在吃沾了康师傅泡面那个调味品的苹果,味道很清奇,但值得尝试一次。
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海,汤蔓用手拿了一块切割好洒满了特别酱料的水果,突然地,一切烦恼都没有了,在这样的地方待久了,人会和自己达成和解,她在这里经受了第二次洗礼,第一次是在墨脱的一个寺庙,她坐在高台上,听见了远处传来的梵音,远处可见就是冰山,于是人显得那样渺小,一切烦恼也就不值得提起。
接下来,她在这边待了很久,大约一个月?或者说是两个月?汤蔓也不太清楚,她的日子过得很平凡,除了去海边,就是和白会景他们去宝石市场收货,偶尔会跟着去一趟外地,矿区里逛一圈或者去收货,这往往是有大货白会景才会出去一趟,一般都是宝石商人不远万里找过来。
在这里的一段时间,白会景已经打开了名声,当地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宝石商人,虽然这个人讲起价来也是非常的狠,汤蔓觉得见过对方交易时的场面,再去看对方那张经过斯里兰卡日光浴已经变得有些微微黑但还算帅气的脸,就已经有些不能直视了。
再见到国内的人已经是一个月后了,她看着手机算了一下,即将是杨清临盆的日子了,再过与母亲不亲近,这一天总是要回国去看一趟的,而且她在国外已经足够久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了。
于是在准备离开前的一周,汤蔓去了科伦坡的一家自己常去的海边小酒吧,就在酒店附近,她有时候经常过来坐一坐,毕竟现在很少有酒吧会有苦艾酒,而且还是斯里兰卡这种特别偏僻的地方的小酒吧。
酒吧是当地人开的,开的随意而又活泼,十分见到的装修,坐在木制吧台上就能看见远处的海,再也没有比在傍晚的时分,坐在这里喝一杯苦艾酒,欣赏海上落日更让人舒缓心情的消遣了。
不过这种消遣也很容易受到人的打扰,也许是因为她独特的相貌。
虽然在这里中国人是很常见的,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中国的宝石商人过来收宝石,还有有一个欧洲那边的老板,汤蔓见过几次,出手十分阔绰,在当地人眼中,不外乎是一头可以宰的肥羊,当时汤蔓的长相还是会引起一些其他人的好奇心,外国人一向善于聊天和搭讪,这样的搭讪汤蔓一天总要碰见过几次。
今天,她才一进门,外面的风铃一响,她正准备走向老位置,却发现那边已经坐了一个人。
是典型的亚洲人长相,黑色的短发,还有很好看的后脑勺形状,穿着一身黑衬衫和长裤,因为这边还算炎热的天气,衬衫袖口被卷起来了一半,懒散而又恣意地坐靠在吧台上,一只手中端着一杯装满了苦艾酒的玻璃杯,正在和老板聊天。
有些人从背影看就是一个相貌不俗的人。
汤蔓眨了一眨眼才走了过去,虽然说经常可以遇见亚洲面孔,可是真正算起来,她见到的中国人并不多。
“汤。”
她一过去,就收到了老板的热烈欢迎。
那个男人也偏了一下头。
汤蔓顿时觉得有些熟悉,她坐在对方的旁边,也点了一杯苦艾酒,熟悉的绿色映入眼帘,汤蔓灵光一闪,转过头对上对方同时看过来的视线,叫出了对方的名字,“陈长优?”
不过比起在春湖见面的那次,汤蔓想起了更为长远一些的记忆,她其实第一次见到陈长优并不是在春湖,而是在学校的校庆上,在礼堂后台的惊鸿一瞥,她看见了一个男生坐在钢琴旁垂眸弹了一遍《merry christmas mr.lawrence》。
那个男生她起初以为是陈长客,因为眉眼太过相似,现在想来,却是陈长优无疑了,她现在止不住地有些怀疑自己,这两兄弟身上差别如此之大,自己怎么那时候还能看走眼。
陈长优也认出了她,有些迟疑地,“汤蔓?”
“好巧。”汤蔓笑了一下,接过老板手中递过来的苦艾酒,晃悠了一下杯中绿色的液体,“陈先生也喜欢喝苦艾酒?”
“还行。”
陈长优不常喝酒,这也是顺便点的一杯酒,纯粹是因为其颜色太过浓郁,不过品尝之后竟然觉得还不错,不像瑞士的苦艾酒,这边的苦艾酒多了一些清冽的味道。
汤蔓笑了一下:“我很喜欢这款酒。”她独爱苦艾酒葱绿的颜色和苦涩的味道,就好比生命总是苦涩的。
当然,她也喜欢喝杜松子酒,比起苦艾酒,杜松子酒明显温和淳润许多。
为了敬一下最后的一杯苦艾酒,汤蔓掏出了手机,把这杯映照着斜阳落日余晖的苦艾酒映入了手机相框中,远处的在黄昏下显得格外昳丽的大海也作为背景被摄入其中,少发朋友圈的她想起国内的那一团糟的局面,忍不住有些头疼起来。
于是为了纪念最后的懒散,她同时打开了手机把这一张照片发了朋友圈,却遗漏边角之处同时被抓拍进画面的一位男士的右手,那双手骨节分明,纤细修长,随意地半垂在木制吧台上,在微暗的光线下,通过骨骼判断,也是一双男人的手无疑。
此时的汤蔓还不知晓自己在朋友圈发的这张图片捅了一个大篓子,也即将迎来另一次混乱的修罗场,毕竟从国内到班达拉奈克机场可并没有那么遥远。
也许是他乡遇故人,总会有些亲近感,两个人一边喝着酒一边聊了起来,汤蔓这才知道陈长优在这边是出差,大约工作一周就要回去,而恰好这是最后一天,所以陈长优出来放松一下在酒店中一个游客的推荐下来到了这家酒吧。
这一聊,就聊到了很晚,汤蔓加了对方的微信后回到酒店快速地洗了一个澡后,躺在床上就不太想动了,她站在有些醺醺然,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这种状态很舒服,于是旁边振动起来的手机就自然而然地被她忽视了。
等第二天起床,她的手机已经多了一大堆消息,哦,不是才买的手机,而是那部以前用的手机,消息有司嘉禾的,有杨清的,有老汤的,还有贝尔雅的,一连串的发问,汤蔓点开一个贝尔雅地,看清楚内容就有些发懵了,什么脱单,什么酒吧一夜情,什么酒后乱情,什么新的男朋友。
这都是些什么鬼。
她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开始怀疑自己昨天是否是真的喝多了,在自己不太清醒的状态下犯了不可饶恕的错。
有那么一瞬间,汤蔓竟然想起了杜和年的话,果然在外面喝酒是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只是这种后悔短暂地如同一瞬烟花,转瞬即逝。
她从贝尔雅的只言片语中察觉出一丝端倪,打开自己的朋友圈一看,下面多了很多的消息,她放大了图片,果然看见了角落里那么一只并不太显眼的男人的手。
这真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早晨。
汤蔓意识到,刚加了微信的陈长优一定也看见了这条微博,然后,陈长客也一定也看见了,就是不知道陈长客能不能认出这是他哥的那只手了,汤蔓觉得有点困难,毕竟她也认不出老汤的手啊。
这张照片是昨天傍晚发的,离此时已经过去差不多快要一天的时间了,早已经过了舆论传播最为关键的时刻,于是汤蔓干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她起床从房间走出来,站在阳台上伸了一个懒腰,努力把照片乌龙这件事抛却脑后,楼下不远处有一个篮球场,可以看见一些斯里兰卡的小伙正在打篮球,吆喝声不断,沙滩上的太阳伞下躺着几个零零散散的人在享受日光浴,今天是一个不错的天气,斯里兰卡的冬天也算的上温暖,毕竟是热带气候。
去楼下吃了一个本地的午餐,汤蔓决定回去睡一个午觉,等到太阳下了一些,她再去海滩上走一走,国内能看见这样美景的地方可不多。
回去睡了一觉,她醒过来给白会景那边打了一通电话,说自己傍晚准备出去走一走,如果有事过来找她的话直接去海滩那边。
到了落日时分,这边的灯都亮了起来,也多了一些小情侣,不过日光还在,只是没那么耀眼。
汤蔓沿着海岸线慢走,这边白日里也有人在这边抓鱼,海滩上留了一些小鱼在这边,经过一天暴晒,已经干成了咸鱼,大多都被海鸥叼走,有得留了一半的身子在这边,都已经有些发臭了。
她绕了道走了一圈,正准备回去的时候,感觉到脚底一疼,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低头一看,果然一个大口子出现在了脚边缘处,一个玻璃碎片出现在了她的脚底一侧,刚好透过拖鞋划到了她的脚。
鲜红的血顺着伤口快速地渗透出来。
汤蔓因为疼痛而无法受力忍不住蹲了下来,她看着流出鲜血的伤口皱了一下眉头,她怔忡了许久,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正准备掏出手机向白会景求救时,她好像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第一遍,她还以为是错觉,直到第二遍响起,她回过了头,就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现在不远处的海滩上。
男孩面上带着笑容,在夕阳落日下显得生机而明亮,清瘦的身体于遮阳下映出一段剪影,他又叫了一声。
“学姐。”
天空的晚霞缀着一片,蔓延到远处的海下,远处的椰子树也晓得狭小了一些。
他一个人就这样从国内到了斯里兰卡,这个跨越印度洋的一个小国家,他跨越了海洋哥大陆,千万里。
就这样,短暂地,裴岭一下子映入了汤蔓的眼中。
她姑且,把这称之为心动。
[正文完结]